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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主体责任 力促改革发展 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情况答记者问

作者:编辑部   来源:财富时代杂志 2019 09月刊 2019-10-10 10:52: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2015年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战略考量和顶层设计;2016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
构建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特征。“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赋予四川省的专项试点任务,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试点任务,顺利通过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验收。
近日,本刊记者就四川省供销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情况采访了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秀,省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彭刚,省供销社经济发展处处长刘世军,省供销社社务指导处处长王强。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

本刊记者:我们国家的农业长期以来是一种小农经济,农业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走现代农业是必由之路。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当中我们如何解决让小农户能够充分地参与到我们产业中来,能够充分地分享我们产业带来的效益?四川省供销社在这个过程当中是怎样组织的?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刘世军: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具有完备的组织体系、健全的经营服务网络和熟悉“三农”的工作队伍,在参与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以土地托管服务参与促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打造放心农产品示范区,加速推动“川字号”特色品牌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建设。截至今年7月底,土地服务规模中土地流转面积达106.70万亩,土地托管面积达238.75万亩,其中全托管面积57.3万亩,半托管面积达178.69万亩。配方施肥面积达104.62万亩,统防统治面积达125.16万亩,农机作业面积101.36万亩,科学试验示范田面积8.75万亩。这是以土地托管服务来促进农业的现代规模和发展。
二是以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农产品适度规模化经营。以优质农产品供销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产地集配和批发交易市场等设施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组织化程度,推动经营规模化。
三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推进适度规模发展。采取三个途径。一是引农入社,积极引导小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把农民特别是小农户培养成为社员,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促进适度规模发展。二是为农服务,为小农户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利化服务,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农技推广服务、农产品加工储运、农业保险等服务,带动小农户适度规模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三是发展订单农业,引导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小农户签订生产合同,积极承接有关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一是积极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供销社为示范引领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圈。二是积极打造“川字号”品牌农产品金字招牌,实现由卖产品向卖品牌的转变。三是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着力推进优势产业整合,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四是创新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为小农户生产提供金融支持。供销社系统主要是以四个方面的举措来引领引导促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提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层次

本刊记者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请问推动这项改革的目的是什么,目前进展如何?
王强《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大力发展“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合作经济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构想。目前,浙江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建成“农合联”组织体系。
依托供销社建立“农合联”,目的就是发挥供销社的合作制度优势,通过党委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供销合作包括消费合作,四大合作为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进一步优化配置涉农服务资源,提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层次,提高为农服务质量效益。另外,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方向,让供销社回归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
这就需要搭建新型“农合联”这样一个组织平台,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与其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对接,推动供销社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回归。
按照省委《意见》要求,四川省先后在3个市、5个县(区)开展了2个批次的试点,部分市(州)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这些试点单位广泛吸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涉农服务组织和机构组建“农合联”,搭建了服务“三农”的大平台,在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扩大农产品市场销售、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带动小农生产、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今年,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深化“农合联”试点列入年度工作台账。下步工作主要是以县和县以下为重点,推动各试点单位扩大“农合联”组建范围,建立健全“农合联”组织体系,鼓励组建横向跨乡镇区划的区域性农合联、纵向努力组建覆盖产业链的产业型农合联,推动更多的涉农服务资源整合,提升“农合联”的发展层次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合联”的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加快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本刊记者:社有企业是经营服务体系的支撑。请问,四川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发展情况如何?
彭刚:供销社根据履行为农服务功能的需要,开办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为农服务经营业务,对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保持控股地位。这是供销合作经济的一大特色。同时供销社社有企业既要按市场化原则运行,又要体现为农服务的公益性特征,这也是供销企业基本特征。
近年来,全省各级供销社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发展社有企业,优化重组企业资源,调整优化经营布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正在加快构建。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社有企业总体呈现持续发展、稳中有进的态势。从企业户数来看,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共培育发展社有企业1731家。按层级来分,省级企业78家、市级企业125家、县及县级以下企业1528 家。按资本结构来分,供销社全资及控股企业1005 家,占全省系统企业总数的58%,参股企业455家,占全省系统企业总数的26%,开门开放办社企业271家,占全省系统企业总数的15%。总体上是持续发展稳中有进。
二是社有企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立足传统主业,围绕为农服务、助农增收、脱贫攻坚等战略任务,通过重建基层网点、提升经营业态、延长产业链条等方式,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目前,全省社有企业经营服务已经涵盖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农产品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这些是过去的传统主业。还发展了冷链物流、农业会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合作金融、会计服务等多个领域。省社本级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现在已形成农资、棉麻、农产品经营、冷链物流、农业会展几大集团,去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
三是联合合作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省社与甘孜、凉山、内江等市(州),和招商、交通、农行等银行机构,以及西华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签订多项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区域内部门地方联动和跨系统联合合作。我们省级企业以产权、资本、业务、项目等为联结,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市和县级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围绕四川特色农产品产业,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其他市州供销社也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广泛开展系统内外的联合合作,社有企业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这是我们这几年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还面临了一些问题,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薄弱。社有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加之主要服务农村市场,盈利能力不高。
二是机制不活。部分供销社管理方式传统,行政化色彩较浓,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同时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社有企业加快发展还面临体制性障碍。
三是人才匮乏。社有企业干部职工年龄偏大、知识结构普遍老化,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四是欠账较多。上一轮供销社改制,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地方还存在金融债务、土地确权颁证、社保欠费、资产处置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也影响了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理清工作思路,围绕“做大总量、培育增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企业发展工作思路,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这四句话十六个字就是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做大总量就是要夯实优势主业做大总量、加强联合合作做大总量、狠抓项目建设做大总量。
培育增量就是通过拓展经营领域培育增量、扩大市场区域培育增量、加强资本运营培育增量、输出品牌模式培育增量。
优化存量要梳理资产理清存量、厘清权属挖掘存量、盘活资产优化存量。
提升质量方面要通过优化布局提升质量、强化治理提升质量、防控风险提升质量。这就是我们下一步的总体思路。

推动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

本刊记者:现在各地都在发展新型基层社,请问,新型基层社与传统基层社有什么区别?四川在新型基层社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王强:基层社是供销社的基础,是供销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很多网友一提到供销社,就说现在供销社不是没有了吗?他说的没有就是基层社没有了,联合社是一直在的。老的基层社有一部分还在,现在提出恢复发展新型基层社。
新型基层社与传统基层社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组织形式不同。传统基层社以集体企业存在,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设置,具有封闭性。新型基层社涵盖了传统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及服务网点等多种形式,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设置,是一个开放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内部治理机制不同。传统基层社主要是集体企业和职工承包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现在有一些老的基层社就是几个人管理。而新型基层社主要通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施,实行入社成员民主管理。
三是成员主体不同。由于历史原因,传统的基层社大多已经没有社员。而新型基层社要吸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入社,实现以农民为主体,回归到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上来。
四是服务功能不同。传统基层社主要承担购销服务功能,主要体现经营性;新型基层社承担农民生产生活全方位服务,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强调“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针对四川的实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新型基层社示范工程”。通过各级财政资金等多种渠道扶持新型基层社建设,对深度贫困地区基层社给以重点倾斜。分类制定新型基层社建设标准,比如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明确新型基层社建设的基本条件就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工作力量;供销社出资参股;入社社员不低于30人,因为很多深度贫困地区人员比较少,没有那么多社员,就定得低一些,农民社员所占比例在50%以上;是县级联合社的成员社。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全省基层社薄弱的局面总体得到改变,为农服务实力逐步提升,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由2014年底的36%提高到2018年底的89%。
二是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股份入社、组织入社等方式,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强化基层社与农民的组织联结和利益联结。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强基层社内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三是推动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目前,全省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数量较2014年底分别增长了0.6倍和3.3倍。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代理记账、产品销售、资金互助等服务。推广“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发展模式,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刚才经济发展处已经做了解答。同时引导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现三方优势互补、发展共赢。

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消费扶贫

本刊记者: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供销社之前建立了很好的扶贫模式,也取得很好成效,接下来怎样发挥特有优势,助推脱贫攻坚进一步开展?
刘世军: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全省供销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聚焦深度贫困和农产品流通难题,大力推广“供销社+小农户+贫困户”扶贫模式,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推进供销社产业扶贫。主要采取了三个方式。一是围绕“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助增收”重点任务,开展结对帮扶,推广“供销社+小农户+贫困户”扶贫模式。二是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每年调剂安排供销社省级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深度贫困县供销社建设 “两中心一体系”,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和销售优质农特产品。三是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
二、搭建省级“四川消费扶贫网”,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第一个举措是做好“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审核和运维、管理工作。目前,共计受理审核通过1535家企业、3323个品种。二是通过系列活动及电商帮助销售农产品。2018年3月,组织开展了“百万番茄计划”“阳光番茄·精准助农”助农扶困活动,助销番茄1亿斤以上,帮助西昌助销洋葱1500余万斤,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大樱桃销售300余万元,帮助销售九寨沟脆红李1000吨,得荣树椒500吨。三是搭建运行 “四川消费扶贫网”。因为这项工作今年才开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在九寨沟县、道孚县、金阳县、昭觉县、越西县5个县启动扶贫产品销售试点以来,已组织整合18家农产品生产企业、136种优质农产品上线运行,4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000多名爱心人士通过“四川消费扶贫网”购买线上扶贫产品。已达成金阳青花椒大宗采购协议金额100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多户。
三、以蓝莓产业为切入点,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2018年,四川省供销社与浙江省供销社签署了两省供销社《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在四川省共同大力推动蓝莓扶贫产业发展。先后与通江县、达川区、北川县等10多个县政府签订蓝莓产业发展框架协议,计划2019年达到标准化种植5万亩,2023年达到标准化种植20万亩。截止6月底,已标准化种植蓝莓2万余亩。
这就是当前的最大任务,在民生工程脱贫攻坚方面,四川省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从刚才我说的三个方面来助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试点

本刊记者:按照中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要求供销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川省供销社开展情况如何?
杨武秀:中央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要求“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这是此次深化供销社改革任务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当时这个文件下来很多朋友都给我说,现在供销社搞金融服务了,关注度非常高。
2014年,原银监会联合有关部门批复了山东省政府,以及河北玉田、安徽金寨、湖南沅陵等“一省三县”农村信用合作试点方案,支持试点范围内的供销社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试点工作。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结合试点推进情况,在供销社系统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或试点内容,并通过技术化手段强化规范化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这是中央的精神。
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原省委农工委的统筹组织推动下,四川省供销社积极参与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探索新型农村信用合作发展之路。
各级供销社一方面积极探索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的多种模式,另一方面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运行规范”,确保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健康运行。
截至目前,全省供销社参与指导服务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54家,有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互助协会、专业合作社内置的信用合作、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社、村级扶贫互助社等多种模式,通过这些探索为缓解农村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社十分重视积极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任晓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信用合作发展》的代表建议(第7125号),得到了中国银保监会等国家部委的答复和肯定。
下一步,我社将把握刚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试点,着力解决单个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规模小的局限问题,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监事会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本刊记者健全“三会”制度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请问四川省如何落实“三会”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彭刚: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为农服务宗旨和市场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为加快完善供销社治理结构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各级供销社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四川省供销社监事会是2013年设的,监事会的主任是按正厅级来配置;全省17个市级供销社有10个是按正县级来配置监事会主任,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监督工作的重视。
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监事会职权共有八项,归纳起来主要是监督权、调查研究权、提出建议权、反映权、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开展工作权等。
其中最核心的监督权有四项,一是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二是监督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三是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第四是监督供销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近年来,省社监事会在省社党组的支持下,已经开展了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提出一系列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提交省社党组作决策依据和参考。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还必须加强监事会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我们将针对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供销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监督,以促进供销社系统的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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