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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开辟政策引导+专业服务模式

作者:逄锦华   来源:《财富时代》2022年11月刊 2022-12-16 10:56:36

近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表示,已将德意志银行(中国)、法国兴业银行(中国)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根据2021发布的通知,有21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了支持范围,但当时并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如今,这个范围已经扩大到了部分外资银行。毕马威发布的《2022年中国银行业调查报告》提出,在绿色金融政策的支持下,未来碳减排项目仍将是绿色贷款支持的重点。

人民银行将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原因

“双碳”目标的提出,将极大推升绿色金融资金需求,若金融业绿色转型步伐无法跟上,资金缺口的进一步扩大或将成为绿色转型短板。金融行业的绿色转型不仅是扩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更重要的是要调整经营理念,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仅以盈利为目标的投资逻辑,将环境风险纳入考量,以是否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是否满足碳排放约束作为选择投资标的的条件,对金融机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制度体系、改进信贷政策、优化流程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金融监管促进金融科技发展,实现碳金融领域的多项创新,不仅仅对国内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还对在华的外国银行也提出整改方案。

首先,人民银行发布将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进行“碳中和”和“碳达标”的环境保护任务,也是为了符合银行业对于外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秩序,实现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社会公益属性和环境保护功能的有机融合。近些年来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成果显著,在对外开放度、国际竞争力方面表现出优势,尤其是大幅放宽外资机构准入标准和业务范围,比如解除外资股比限制,放宽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门槛要求。但面临一个外资金融机构的中国区域监管问题。

碳减排支持工具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通过该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地提供碳减排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根据人民银行介绍,该工具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陆续落地。多家银行陆续披露了获得人民银行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情况。其中,农业银行获得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113.6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获得102.67亿元。两家银行均表示,所获资金已下发至碳减排领域项目。此外,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也在官网公示了碳减排贷款信息。

在实践中,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生态问题处于不同阶段,所以存在一定的法律方向和碳金融关注点的差异性,需要由不同国家针对特定法律基础实现环境保护和金融科技的有序结合。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银(中国)”]、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兴(中国)”]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也是这个要求。所以,此次人民银行将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一方面,符合全球环境保护要求。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节能减排与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量,降低单位能耗以及环境修复问题。另一方面,落实相关金融机构,行业监管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需要加强对各金融主体的有效监管。借助外资银行的参与,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减碳的决心,同时,对于中外金融机构交流碳减排金融支持及ESG管理经验大有裨益。碳减排支持工具其核心内容是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地提供碳减排贷款,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未来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主力军以及气变金融的生力军。以名单制管理模式将外资银行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能够使外资商业银行在服务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同时,成为中外绿色金融交流的纽带。

外资商业银行纳入碳排放指标管理,对中国新发展理念助益

“双碳”目标实施将对我国的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及其金融支持系统等都会产生影响,而商业银行作为碳金融体系当中的主要参与者,对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外资商业银行的绿色碳金融行为,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其投资项目是否能够助力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效资源利用进行筛选,提供行业的资金项目指导。对金融的需求日益紧迫,以及与绿色低碳技术、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相关的融资需求持续增加,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提供新空间并迎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可分别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介业务以及内部管理流程与风险管控多个层面带来创新机遇。

外资商业银行的碳金融行为指引,从发展低碳产业和推进高碳产业转型两方面共同推进。其中以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最为关键,并辅助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促进发展。大力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能源,逐步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终端电气化,在全经济部门中普及使用清洁能源技术与工艺流程,完成从碳密集型化石燃料向清洁能源的全面转变。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核心关键技术,加速推动交通、建筑、工业等重点减排领域的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积极推行严格的能耗准入制度,探索碳排放评估制度,从源头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落地。

其次,国家通过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进行碳金融创新助力。碳减排支持工具在助力绿色发展中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项目的推进,促进碳中和和碳达标的金融体系改革任重道远。碳减排支持工具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比如,专业性较强的碳核算、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人力、管理、系统开发、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成本,目前,针对碳减排贷款的财政贴息、奖励等配套政策措施不足,政策协同支持力度有待提高。碳减排支持工具要求金融机构按季度公开披露其发放的碳减排贷款金额、利率、支持项目数,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人民银行将会同其他部门和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披露信息进行核实,公众知悉并对此进行监督也十分重要。

绿色信贷是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中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产品。截至2021年9月末,绿色信贷规模为14.78万亿元;存量余额占总贷款的比重为7.8%,占比较2018年的6%提升1.8个百分点。绿色债券是碳金融市场中规模仅次于信贷的绿色金融产品。2016~2020年,绿色债券平均每年净增规模为2500亿元。目前,绿色债券的融资主体还是公共事业、公共交通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且以国有企业为主,与信贷结构基本匹配。麦肯锡等咨询机构在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机构在大力拓展绿色金融服务的同时,深化同业协作和异业互补,注重消费者体验和权益保护,构建ESG投资策略体系并树立ESG决策理念,能够对关联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各行业的绿色发展进程。凭借在全球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和绿色金融领域积累的丰富能力与经验,德银(中国)期待进一步发挥“内外引联”桥梁作用,连接中国和欧洲乃至全球的绿色投融资平台,积极支持中国的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并深化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助力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新格局。法兴(中国)已经成功为中国客户在境内外提供了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包括绿色存款、绿色贷款、绿色担保、绿色债券、ESG战略咨询等业务。

  • 国家通过对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服务监管,实现金融服务的碳达标。通过对银行服务的绿色改造,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节,促进绿色低碳生态建设。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丰富绿色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将资产碳足迹、环境信息披露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形成常态化的激励机制。对银行投融资项目,银行商业运营银行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业务进行金融科技改造,实现绿色发展和碳排放降低的双要求。在碳中和规划实施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或企业年报中对经第三方核证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披露,以便减排成果接受各利益相关方和公众监督。如果金融机构为实现碳抵消、以买方身份参与碳市场交易,将有助于活跃国内碳市场, 提升碳需求,推高碳排放权的价格,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低碳发展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虽然目前中国的碳市场金融化程度不高,但随着碳市场的繁荣和成熟,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将愈益增强,未来也会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业务发展机遇。

此外,金融机构应将减碳纳入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管治框架,同时建立碳管理制度,配备专门团队和专业人才负责推进碳信息核查与报告、碳数据管理、减排计划执行、内外部沟通等工作。要积极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倡导节约型消费、绿色低碳消费,提升全民低碳节能意识,引导和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和使用智能化技术,鼓励消费者和家庭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活动,降低对高耗能产品的消费需求,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功能,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民营资本以及来自国际的多边、双边资本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未来,在我国未来的绿色低碳减排过程中,相关金融机构应如何发力?

2022年2月份,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增强发展可持续,同时扩大可持续金融市场,便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获得绿色融资、降低绿色融资成本。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金融业务制度建设也进行了探索。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2021年4月推出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即属于绿色金融范畴的重要创新产品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要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通力合作。金融机构碳核算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节能减排既要追求环境有效性,也要讲究成本有效性。对绿色金融主体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开发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涵盖的金融资产包括上市股权和公司债券、商业贷款和非上市公司股权、项目融资、商业地产、住房抵押贷款和机动车贷款,需要对其实现绿色交易规范。加强金融部门与控排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及时掌握企业转型动态,强化对转型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探索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需求,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及服务创新,提升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服务质效。发挥政策的引领示范效应,对于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信息进行核实验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首先,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能源结构转型及工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当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上,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纷纷发力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中国绿色贷款余额接近14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1万亿元,均位居世界前列。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柱,负排放技术也被纳入支持范围,充分体现了初期支持领域“小而精”的特点,受到重点支持的行业可以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但需要有较大的碳减排空间。以“小而精”的碳减排重点领域范围侧重,提高了对低碳减排相关技术的优化开发,对推进碳减排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所需的前期资金支持起到关键作用。

商业银行作为与企业信贷关系最为直接的金融机构,负有天然的助力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责任。得益于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高净值人群中企业家客户占比超过70%。商业银行在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服务框架下,不断强化内部对私对公业务协同,以私促公,以公联私,推动银行集团内“平台优势”与企业家客户“规模经济”不断融合。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农业银行获得的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对应前期已发放的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碳减排重点领域贷款189.46亿元,支持国家电投张北“互联网+智慧能源”800MW风光电示范项目、大唐象山渔光互补太阳能发电项目、山西垣曲抽水蓄能项目等263个项目,支持企业197家,可带动碳减排382.56万吨,占人民银行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带动碳减排量的13.3%。国家开发银行获得的首批资金则对应2021年7至11月已实际发放的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项目、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青海海南州塔拉滩光伏电站等一批以清洁能源为主的碳减排领域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总金额171.11亿元,可带动年度碳减排量343万吨。中信银行则表示,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下,该行累计向2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27000万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6%,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为60755.43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些资金均属于人民银行向全国金融机构发放的首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的一部分。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公开披露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0日,人民银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发放第一批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855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已发放符合要求的碳减排贷款1425亿元,共支持2817家企业,带动减少排碳约2876万吨。

其次,依托外资商业银行实现碳市场“内外引联”。全国碳市场应向成熟完备的金融市场迈进,比如欧盟的碳市场就是高度金融化的。引入合格投资机构参与投融资交易,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这将极大促进市场活跃度。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相较于欧美成熟同业呈现出种类单一、市场参与者不完善的特点,主流的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信贷、绿色概念债券和低碳项目投资,尚未出现成体系的间接融资模式和衍生产品交易平台。碳双减需要全球共同发力,这就涉及金融机构的全球治理参与。早在2015年,国外金融机构就开始着手碳核算,发起成立金融业碳核算组织,推出投资组合层面碳核算标准,迄今已有数十家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并对外公开披露。外资商业银行在全球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和绿色金融领域积累的丰富能力与经验,深化在华的绿色金融业务,推动绿色金融行业合作,以多样化和创新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更好地支持本地企业的低碳转型和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以金融机构为例,参与碳市场一方面可以将其作为投资渠道,直接参与碳交易,活跃碳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向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有助于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和提升碳金融服务水平,也会带来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的丰富。

金融机构还应致力于实现资产层面的碳中和,通过加强投融资活动中的气候风险管理,更主动、更直接地帮助和推动其他部门尽早实现碳中和。相关投融资活动包括发放绿色贷款、承销绿色债券、设立碳基金、发行绿色低碳主题的股债基金或 ETF等投资产品。金融机构还可以积极推动碳市场的建设,逐步增强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参与碳市场的交易,开发、创新碳金融衍生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等),为促进全国统一、高效运作、与国际互联互通的中国碳市场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开启了政策引导+专业服务的外资银行绿色碳减排模式。外资银行入围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为外资银行助力中国经济绿色经济转型开启了政策引导+专业服务的模式,更多的外资商业银行的积极融入也需要看ESG管理框架完备性及以往的业务基础、ESG风险管理能力、参与碳减排实践和绿色转型的意愿。

依靠碳交易市场创设碳配额抵押贷款、碳资产证券化、气候债券等创新型产品以及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以丰富金融产品供给,解决企业融通资金和避险需求。对很多外资企业来说,这是有真实场景的现实需要。对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这也是实现自身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挖掘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潜力,促进碳市场的金融化发展,通过放大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提高碳市场交易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此外,要不断创新碳金融工具,以增强流动性,并建立价格控制机制,以保持碳价格稳定。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位参与方,正从传统的资金融通媒介逐步发展为承接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综合化客户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循环和居民财富管理中的主要节点,最终目标是打造开放创新的低碳绿色循环生态,实现财富高效管理与绿色持续发展的多点触联。

总结:“双碳”目标和一系列配套政策旨在多管齐下地加速高碳行业转型,引导资金流向低碳和绿色领域,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既是风险也是机遇。金融行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要有效管理转型期的风险,也要服务于国家的减排目标,发掘低碳投资机遇。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外资金融机构加入碳市场能有效助力国家减排政策落地、支持地方碳达峰计划实施。对国家而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等气候投融资项目能够在宏观上减少全国二氧化碳的总排放量,从而帮助我国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对地方而言,金融机构能够凭借其融资和引资能力助力地方减排工作并提高经济效益,开启了政策引导+专业服务的外资银行绿色碳减排模式。

作者:逄锦华,中国传媒大学信息管理与决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新闻史学会全球传播与公共外交委员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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